印章鑑定
印章鑑定之概要
印章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所不可欠缺的東西,一般來說,印章的蓋
製因為非常草率,因此有關印章方面的爭議不斷。
當所蓋印文發生爭議時,識別此一印文的真偽即是印章鑑定,近
年來,因為印章的製作方法多樣化,有關印文的偽造所可能使用的各
種方法推陳出新,不過一般的社會大眾並不了解。
本書把印章鑑定之前的問題,如印章的製作方法及印文偽造的可
能性,分別列舉出來後,再說明有關印章鑑定的概略。
關於印章的稱呼有各種不同說法,也有不少情形將其混雜在一起
使用,在此為了能清楚區分及說明,首先區分與印章有關係的相關用
語如下:
印章:在印材面上雕刻有凹凸文字的物體。
著印:在印面沾上印泥的行為。
蓋印:也可稱為捺押、捺印,將印泥移轉於印面的行為。
印文:因蓋印所產生的圖象。
印章:日常一般所謂之印章多數是指其實物,製作印章、販賣的業者,
稱為印章業,在判例內也有將印文與其印章實物統稱為印章的
說法。
印鑑:做為真偽比對之用的印文。(公證人法二一,三二)市區戶政
事務所,在證明印鑑真偽時,會發給印鑑登錄證明書,一般在
市區戶政事務所所登錄的印文,稱為受理印鑑證明,在公司的
情形,把設立登記申請之印章稱為代表者之實印,登記處所則
發行印鑑證明書。
認可、認印:是指日常生活中所使用做為確認用之印文,用於個人但
不代表實印。認印不需署名,僅限於蓋印之用。(刑事
訴訟法四七三,同法四二)
印章鑑定是比較檢查多數的印文,或印文與印章之印面,因為是
識別這些圖形是否相同,所以原則上是以蓋印的印文為檢體,就連類
似印鑑登錄證明書之特殊情形,複製的印文也是檢查的對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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